政策變動:湖北大力汽車公司特別提示! |
來源:湖北大力專用汽車制造有限公司 發(fā)布日期:2012/8/30 查看次數(shù):2531 |
尊敬的客戶:
根據(jù)工信部公安部聯(lián)發(fā)(2011)632號文件精神,從9月1日起,對相關車輛技術作出新要求,對于9月1日以后上戶不符合新要求的車輛,一經(jīng)查出,將直接影響上牌或退換,湖北大力專用汽車有限公司在此特別提示各位客戶,若因此影響上牌或造成損失,本公司將不予承擔。
具體相關技術要求如下:
一、項目:限速裝置和盤式制動器
類別:危險貨物運輸車
車型:油車、化工車、防爆車、液化氣車
技術要求:應裝備限速裝置,限速裝置設定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,前輪應裝備盤式制動器。
二、項目:車輛尾部標志板
類別:總質(zhì)量大于12噸的貨車、半掛車
車型:除餐廚垃圾車以外的所有垃圾車、油車、化工車、廂式車、防爆車、冷藏車、隨車起重運輸車、粉粒物料運輸車、奶罐車、液化氣體運輸車、攪拌車、平板運輸車、自卸車及其半掛車。
技術要求:總質(zhì)量大于12噸的貨車、車長大于8米的掛車應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尾部標志板。
三、項目:總質(zhì)量參數(shù)
類別:所有貨車
車型:除餐廚垃圾車以外的所有垃圾車、油車、化工車、廂式車、防爆車、冷藏車、隨車起重運輸車、粉粒物料運輸車、奶罐車、液化氣體運輸車、攪拌車、平板運輸車、自卸車。
技術要求:所有貨車應在駕駛室兩側噴涂總質(zhì)量參數(shù),半掛牽引車噴涂最大允許牽引質(zhì)量參數(shù)。
四、項目:欄板高度參數(shù)
類別:欄板貨車和自卸貨車
車型:自卸車、隨車吊、欄板半掛
技術要求:欄板貨車和自卸貨車應噴涂欄板高度參數(shù)
五、項目: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
類別:廂式類車
車型:廂式車、防爆車、冷藏車、廂式半掛等
技術要求:廂式貨車和廂式掛車應裝備符合規(guī)定的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
六、項目:罐體容積及允許裝運物品的種類
類別:罐式類車和罐式半掛
車型:油車、化工車、粉粒物料運輸車、奶罐車、液化氣體運輸車、攪拌車等及其半掛車技術要求:罐式汽車和掛車應在罐體上噴涂罐體容積及允許裝運物品的種類,字體高度不小于80毫米。
湖北大力專用汽車制造有限公司
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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